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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1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2024-08-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第三条 业务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 业务,是指企业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资产的组合,该组合的主要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回报或是用于降低成本及带来其他经济利益,一般是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支出或者所产生的收入。 第四条 本准则不涉及下列企业合并: (一)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形成合营企业的企业合并; (二)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
2024-07-31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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