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4-10-05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对于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即本次事故发生的事实、责任认定、肇事车辆投保情况,本院予以确认。对于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本院认定如下: 一、医疗费的具体数额及是否应当扣除非医保用药。 庭审中,原告提供了医疗费发票、病案材料、用药清单等证据证实,原告医疗费为107897.18元,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民财险淮安公司辩称医疗费用要求扣除非医保用药部分,但未就非医保用药的范围、数额及替代用药等承担举证责任,故对其辩称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因交通事故导致损失的合理数额。 原告各项损失的计算方法及具体数额。 1、医疗费,根据医疗费发票、用药清单、病案材料等,原告主张医疗费为107897.18元并无不当 ...
中律网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服务仅供参考和借鉴,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我们的法律服务团队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但并不能保证信息和服务的完全无误,亦不对用户使用这些信息和服务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中律网提供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律师-客户关系。用户在使用我们的法律服务时,应该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和指导,避免因自己的错误行为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中律网可能会包含第三方的链接和内容,这些链接和内容与我们无关。用户使用这些链接和内容时,需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我们保留随时更改或修订这些免责声明的权利。如果您在使用我们的网站时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地址:重庆市海王星科技大厦众创空间
电话:023-8825-6629
© 凯时尊龙官网 copyright 2008-2023 | 中律网保留所有权利 本站由上智科技提供凯时尊龙官网的技术支持
使用本网站将受制于明确规定的使用条款。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遵守这些通用服务条款